2010年2月21日晚11时许,珠海检验检疫局接珠海市海事部门通报:一马来西亚籍货轮在桂山锚地发生船员意外中毒死亡事件,现场公安、边防人员不明毒源、缺乏防护设备,无法深入事发船舱,请求该局前往参与处置。
分秒必争,刻不容缓!接到消息,珠海局高度重视,立即组派6名应急处置队员,紧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携带防护用品、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箱等物品,在该局反恐办主任、卫检处处长孙虹、万山局局长叶冬青的带领下,于22日凌晨1时50分赶到16海里外的事发船舶参与事件处置。
2时10分,珠海局应急队员们登轮对事发船舱进行详细卫生检疫查验,同时仔细勘察现场。检查发现事发船舶马来西亚籍货轮“克林3号”的甲板上原木堆积如山,船舷边的底舱盖子已被打开,一股浓烈的柴油味从里面扑鼻而来。经船长介绍,2名船员以及3名收购废品的本地人自21日15时30分从该舱口下到底舱后就一直没有出来。
当时,船舱内毒气弥漫,并残留大量柴油,稍有不慎即会引发爆炸,珠海局应急队员们不惧危险继续勘察,队员梁柱兴、韩建利身穿A级防护服、背负自给式呼吸器来到不足0.5平米的舱口向里探望,发现5具尸体侧卧于该舱底部,无挣扎痕迹。由于背负自给式呼吸器,舱口狭小,队员无法进入舱底。经用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箱抽取舱内空气进行快速检测,发现CO浓度严重超标,其余硫化氢、苯、汽油等含量正常,于凌晨2时30分返回报告。
经调查,马来西亚籍货轮“克林1号”(动力型)拖带“克林3号”(无动力型)自马来西亚装运木材拟运至东莞,于21日13时途径桂山海域锚地,15时30分经船长批准,在桂山海域收购废品的3名工人上到“克林1号”收购废品,由该轮2名马来西亚船员陪同进入事发船舱(该船舱结构密闭,长期用于装载柴油,目前舱内仍有部分柴油)。直到16时30分船上开饭,船长找不到该2名船员,在船上搜寻至19时仍没有发现,但收购废品的小船犹在,事发船舱盖处于打开状态,遂疑5人在舱内因不明气体中毒死亡而报案。事发前,该两名船员身体状态良好。综合以上检疫查验、现场勘察、事故调查以及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结果,排除染疫嫌疑,初步判断5人疑因CO中毒遇难。
由于船舱内充满有毒气体、海上作业无法将尸体搬出船舱的既成事实,现场应急处置各队领导集体分析研究,报请珠海市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同意做出决定:克林1号轮继续航行前往目的港东莞沙田港,立即将情况通报广东省、东莞市应急指挥中心,在事发船舶在码头靠泊后由东莞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力量对遇难船员做出进一步处置。完成以上初步处置后,珠海局应急处置队员立即返航,回到港口已是凌晨5点,但他们没有休息,马不停蹄地赶回办公室起草相关报告。
2月23日凌晨1时,万山检验检疫局又接到珠海市应急办通知,由于东莞方面拒绝该事发外轮入境,相关应急处置工作交由珠海方面处置。12时30分,珠海万山局派出2个工作组登轮。第一组负责对“克林1号”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109条对该船“未经入境检疫私自上下人员”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第二组负责按规定要求对该货轮进行检疫查验和卫生处理。工作组对该船和船员检疫查验和事故调查,均支持2月22日珠海局初次登轮的结果判断:排除染疫嫌疑,初步判定死因为CO中毒。
15时,应急处置特警将两具死亡船员及三具本地收购废品工人尸体吊上甲板。刑警尸检完、其他人员撤退后,万山局卫生处理工作组用甲醛对该船仓(除驾驶仓外)、甲板和尸体外包装进行了彻底消毒处理,签发《船舶入境卫生检疫证》后准予入境。由于法医尚未开出《死因证明》,两死亡外籍船员《尸体入境卫生检疫证》待签发,另三位本地收购废品工人的尸体交由地方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此次成功处置外籍船员突发死亡事件,也再次检验和锻炼了珠海检验检疫局应对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的能力。(卫检处、万山局)



